合不合逻辑? 欧阳文风
作者 smkaidebat on 04月 28, 2008
合不合逻辑?
星洲广场 欧阳文风 自由论谈 2008-03-02 16:18
我相信我们常会听人说某人说的话“不合逻辑”,比如有回教党领袖说,女人不应涂口红或化妆,因为这会引男人犯罪。很多人会抨击此君因为宗教偏见而歧视女 性,有人甚至会说他“说话不合逻辑”。严格来说,这并不是逻辑学中对“逻辑”的定义,我相信他们所指的“不合逻辑”,只是意味这种说话不合理或不合情,或 指他胡说八道。不合逻辑的话,几乎都是胡说八道,但不是所有胡说八道都不合逻辑。换言之,从狭义逻辑学来说,“合逻辑”的话也有可能是胡说八道。
在逻辑学中,“不合逻辑”是指论证不符合逻辑原则,它或许不符演绎论证(deductive argument)的逻辑原则,或不符归纳论证(inductive argument)的逻辑原则。先谈演绎论证:
如果我们指某言论不合逻辑,而有关言论属演绎论证,意味有关言论不符有效的论证形式,即前提与结论必须具有必然性。以下的论证形式,就是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
所有的A是B,所有的B是D,结论:所有的A是D。
不论A或B或D是甚么,读者可自由置入任何东西,只要符合有关演绎形式,就是“合逻辑”;反之,就是不合逻辑。如果A是“欧阳文风的读者”,B是“会读中 文的人”,D是“会写中文的人”,则如果所有欧阳文风的读者都会读中文,如果所有会读中文的人都会写中文,那所有欧阳文风的读者都会写中文。这结论符合演 绎逻辑形式,在逻辑学来说,此论证为有效(valid)的论证。但如果有人说:如果所有欧阳文风的读者都会读中文,如果所有会读中文的人都会写中文,结果 结论所有欧阳文风的读者都很爱欧阳文风,这就明显不符合演绎逻辑形式,不是因为我不想我的读者爱我,而是结论与前提缺乏必然性,不符上述逻辑形式,因此无 效(invalid)。
但,有效的演绎,还是可以胡说八道的。因为演绎的有效性只是检验其形式的对错,而不是内容的对错或真假。例如,有人说“所有的原子弹是王八蛋,所有的王八 蛋是臭鸡蛋,因此结论所有的原子弹是臭鸡蛋”。这论证其实完全符合上述“所有A是B,所有B是D,所以所有A是D”的形式与结论。因此,上述论证是有效论 证;其结论,即所有原子弹是臭鸡蛋,是“合逻辑”的。
不过,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这结论有问题(希望如此)。由是观之,在逻辑学来说,“合逻辑”是指符合逻辑形式,但不等于其内容或结论是真或假,对或错。其内 容的真假对错必须根据经验事实判断,虽然我们可以用逻辑去演绎或归纳现实经验(不过那属于另一组合的命题),但一组命题与结论的演绎,只可能是有效或无 效,而有效不等于符合事实。
职是之故,在演绎论证中,我们除了判断有关论证有效或无效外,即合不合演绎逻辑,我们还必须判断有关论证是否健全(sound)。一个健全的论证必须是有 效论证,而且所有前提与结论都必须符合事实。有些论证虽然有效,甚至其结论也正确,但其中前提有问题,结果不算健全论证,以下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东京在中国,中国在亚洲,结论:东京在亚洲。
上述论证完全有效,结论也符合事实,但不是健全论证,因为第一前提不符事实。
职是之故,“合逻辑”从狭义来说,仅是指形式的正确。在演绎逻辑来说,分“有效”或“无效”两种;不可能出现“有点有效”或“非常无效”的情形的。
星洲日报/自由灵魂.欧阳文风.2008.03.02
hseoun 说
对于欧阳文风这一篇逻辑论,小弟也曾经与他本人分享过。我曾经在我的部落写过关于逻辑的文章,不妨浏览http://moretivator.wordpress.com/2007/07/31/logic2/ 与 http://moretivator.wordpress.com/2007/07/31/logic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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