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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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百度百科)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 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 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 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 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 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因此, 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
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理性 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如果我们用 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不 同质,分别体现在外部,如偶数与奇数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整数,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同一质,则进入到内部,如奇数内部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再分解的奇 数,我们称它为素数,一种是能够分解成若干个素数因子之积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积数,即数学上的奇合数。素数与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理性辩证法把握 的同一质内部的矛盾。显然,理性把握的矛盾从外表看起来,是不存在的,表现形式都是奇数,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深入到奇数内部,人们发现,奇数内部也是 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就表现为奇数的存在形式不同,由此构成了素数和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以上就是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之一。
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另一个本质区别表现在论述问题的形式上,知性辩证法缺乏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外在对比法和现象描述法,而理性辩证法则使用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贯穿逻辑和历史相统一这一原则。
从 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还表现在认识深度上,对同一个矛盾,它们二者之间在认识深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别。如共产党和国民党 之间的斗争,从直观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此时人们得到的结论与现象完全一致,就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矛盾。从本质高度 上把握这一矛盾,人们就会得到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此时,人们的认识上升了一步,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从初级本质进到了二级本质 的高度。当人们的认识进到二级本质高度之后,就形成了理性辩证法的观点。由此可见,理性辩证法得出的观点具有间接性,它不能直观感觉到,必须通过反思上升 到本质高度才能把握住。而知性辩证法把握的观点与客观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观反映出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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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知性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直接保持着同一性,因此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住。理性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存在对立性,不能直接把握住,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到。
通 常人们习惯于停留在直观概括上,把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联系称作规律性的东西,如把新陈代谢现象直接称作新陈代谢规律。因为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人们在现实中 经常可以感觉到。在哲学上普遍性是规律性自身具有的一个特点。然而,这种直观概括出来的普遍性并不是辩证法的规律,而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辩证法规律具有的特点是普遍适用性。这里的普遍适用,其范围涵盖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必须在三个领域都适用,才能称作辩证法的规律。
新陈代谢现象尽管具有普遍性,但是,它的普遍性程度没有达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都适用的高度。在无生命的无机界,新陈代谢规律就不存在了。这一事实说明,新陈代谢只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辩证法的规律本身。
在 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 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 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对 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 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 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自从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以来,只有马克思才真正从本质高 度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其他的哲学家普遍都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围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过程,详尽地阐述这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初步拟定为五个小题目,各部分的基本内容是:
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中心是从整体上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过程。
二 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三 第二阶段:否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彻底否定。
四 第三阶段:二次肯定具有的特点:展示出科学辩证法的特色,通过实例把握规律的本质,从而使这一规律建立在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上。
五 从运动层次上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
上述五个题目之间具有的逻辑关系是:一是总体描述,二、三、四是具体分析,五是综合分析。即“总体描述——具体分析——综合分析”三个层次。显然,这样的逻辑结构完全符合辩证逻辑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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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
总体上的描述
历 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 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
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
┌黑格尔: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
第一阶段┼马克思: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
└恩格斯: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
┌列宁: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
第二阶段┼毛泽东: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
└斯大林:彻底否定这一规律
┌抽象实例:“1+1”的辩证运动过程
第三阶段┤
└具体实例:社会发展全过程
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著名的三段式。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层次: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
作为本质,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否定┤
└第二层次: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
它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正题 反题(第一层次:相互矛盾,运动过程)
└—┬—┘
合题(第二层次:矛盾运动结果)
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一个的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
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著名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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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深刻领会了黑格尔提出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从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把握住了这一规律,并把它直接应用到著名的《资本论》中,开端便是由“商品——货币——资本”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
恩 格斯最早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他使辩证法的规律清晰化了。这是恩格斯在哲学理论上做出的巨大贡献。然而,他对否定之否定 规律内涵的认识却存在层次不高的缺陷,因为恩格斯是从黑格尔《逻辑学》的论述结构中把握住这一规律的,所以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 高度,而是停留在它的形式上。抓住了三段式这一形式,忽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揭示出矛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具有的特点。这样一来,恩格斯的认识偏离 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真实内涵。
列宁在青年时代就对三段式的论述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认为这是黑格尔的遗迹,从而否认了这一规律的存 在。后来经过认真的研究列宁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于是把它应用到连续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质的运动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显然,列宁也是从形式上把握了否定之 否定规律的特点。
由于形式上的运动表现在外部,是统一体或事物自身运动的特点,而本质的运动深入到矛盾双方之中。当列宁从事物发展变化 具有的连续性这一角度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就使这一规律的内涵变成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即螺旋式上升。从认识论角度上讲,它使这一规律的内 涵从本质高度下降到它的表面形式上。
斯大林坚持了列宁早期的观点,认为三段式是黑格尔的遗迹,因此彻底否认了这个规律在哲学理论中的存在。
毛 泽东刚开始撰写哲学著作时沿用了恩格斯的观点,坚持辩证法有三个规律的提法。以后在探讨辩证法三个规律之间的联系时,毛泽东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先是提出 用“肯定否定规律”取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法,显然,这是试图将辩证法规律统一在发展变化的一个过程内部进行的尝试。后来索性回到斯大林的立场上,认为没 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之后,毛泽东最终将否定之否定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都作为哲学范畴看待起来,于是形成了“一个规律、诸多范畴”的理论 观点。一些学者抓住了毛泽东提出的“三个规律并列就是三元论”的提法,将毛泽东的辩证法称作“一元论辩证法”。
我们通过“1+1”的哲 学论证,得出了辩证运算式,结果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具有两个层次的否定关系这一特点。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将“1+1”的哲学证明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社会主 义部分理论中之后,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于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通过抽象的“1+1”和具体的社会发展变化全过程完整地反映出来,它以 具体实例的形式证实这一规律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从而再次肯定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理论上具有的重要地位。
以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在哲学发展史上走过的历程,它完全符合这一规律自身的特点: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发展变化过程。通过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之后,从形式上看它 仿佛又回到了起点,然而,从本质上看却与起点的认识具有了质的不同。开始提出这一规律时,对它的内涵没有使用科学的概念加以规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 程之后,这一规律的内涵便具有了科学的概念,从没有层次的混乱状态前进到具有层次概念的清晰状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特点,起点和终点虽然重 合了,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质的飞跃问题。通过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会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认识提升到科学性的高度,提升到本质的高 度。而这一点,也正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二 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
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包括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出,对这一规律具有的内容规定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过程和理解程度。在这一阶段里认识过程的发展变化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二者相互分离的变化过程。具体说来:
黑 格尔首先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并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马克思深刻理解和把握了这一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它灵活地应用到自己撰写的理论著 作——《资本论》中。恩格斯率先从黑格尔《逻辑学》中将这一规律揭示出来,然而在认识上出现了本质和形式的分离,忽视了规律的本质而陷入了表面形式之中。 由此构成了肯定时期发展过程的特点,从本质和形式的同一到本质和形式的对立。
1 黑格尔提出并解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
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强调否定在矛盾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因此,有的哲学家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特点,将它形象地称作“否定辩证法”。下面一段论述鲜明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特色。这是黑格尔《逻辑学》导论中的内容:
为 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 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蚨 枪娑�说姆穸ǎ挥谑牵诮峁校局噬暇桶沤峁映龅亩鳎弧庠且桓鐾锓锤矗蛭裨蛩突崾且桓鲋苯拥亩鳎皇且桓鼋峁s捎谡飧 霾峁亩鳎飧龇穸ㄊ且桓龉娑�说姆穸ǎ陀辛艘桓瞿谌荨k且桓鲂碌母拍睿认刃械母拍罡摺⒏岣唬灰蛭捎诔闪讼刃懈拍畹姆穸ɑ蚨粤⑽ 锒涞酶岣涣耍运畔刃械母拍睿直认刃懈拍罡嘁恍�⑶沂撬退亩粤⑽锏耐骋弧!拍畹�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P36《逻辑学》上·导论)
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p38《逻辑学》上·导论)
辩 证的否定,指的是本质运动具有的特点。不是外在形式上的否定、抽象的否定,而是自我否定、具体的否定。什么是具体的否定呢?很简单,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不是全面彻底的否定,而是有肯定因素包含在其中的否定,而且否定的结果不是消解为空无,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具有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辩证的否定 具有的特点。
基于否定辩证法的特点,黑格尔在第一部分《存在论》中就提出了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下面请看黑格尔自己的论述:
某物作为单纯的、有的自身关系,是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否定的自身统一是一切这些规定的基础。但是,在这里,第一次的否定,即一般的否定,当然要与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区别开;后者是具体的、绝对的否定性,而前者则仅仅是抽象的否定性。
某物作为否定之否定,是有的;于是否定之否定是单纯的自身关系之恢复;——但是这样一来,某物也同样是以自身作自己的中介了。(p109《逻辑学》上·第二章实有)
在 这段话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提出第一次否定和第二次否定的观点,并对两次否定进行了分析,第一次否定属于抽象的否定,第二次否定则是具体的否定。从抽象的存 在过渡到具体的存在,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实现。恰恰是这个“次”字,遮盖了人们的双眼。它使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从本质高度(间接性)跌落到现象层次上 (直接性)。为以后人们理解和认识否定之否定规律设置了障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次、第二次属于前后相继的、并列的关系。而矛盾双方的运动过程和运 动结果是具有层次关系的,必须通过反思,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才能把握住。黑格尔在这里的论述属于直观的描述,因此他在表述否定之否定的内涵时偏离了理性 辩证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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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为什么要使用两次否定来表达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呢?这是源于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它使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了不彻底性。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在下面解释逻辑图时再进行展开。因为没有逻辑图的帮助,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观点人们是很难理解的。
由于黑格尔的论述非常抽象,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进行注解。根据我们的认识和理解,黑格尔在这里讲解了从纯有(纯存在)到实有(某物)的辩证运动过程。他把这个过程称作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其中形式的逻辑图表现为:有——无——实有
本质的逻辑图表现为:
有 无(第一次否定,抽象的否定,形式是“无”否定“有”)第一层否定
└—┬—┘
实有
(某物) (第二次否定,具体的否定,形式是“有和无”的统一)第二层否定
根 据本质的逻辑图,我们来解释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否定问题。从这个逻辑图中人们看到,黑格尔说的第一次否定表现为“无”否定了“有”,这是抽象的否定。为什么 说它是抽象的否定呢?因为此时的“有”和“无”都是没有具体内容的、纯粹抽象的概念。对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概念,它的否定形式自然就是抽象的了。
第 二次否定是具体的否定。对此人们就会提出质疑: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抽象的否定变成了具体的否定了呢?黑格尔的具体,指的是“有”和“无”二者之间的矛盾 运动,抽象的否定是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具体的否定是包含矛盾运动在内的否定。这里的抽象和具体,区别就在于有无矛盾运动存在,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 抽象的否定。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具体的否定。
从第一次否定到第二次否定,这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然而,这个发展过程恰恰与现实的 发展变化过程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表明:矛盾双方是同时存在的,不是先有矛盾一方,再有矛盾另一方的。把握矛盾双方之间具有的同一性,这 是唯物论的理论基础,认为矛盾先有一方存在,然后再产生另一方的观点,是唯心论的理论基础。对此,我们在《论经典立体模式的二重性》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论 证,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了。
黑格尔的唯心论就体现在割裂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上。如果他将矛盾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同一性的基础上,就不会使用 “次”的概念来表达否定之否定全过程了。此时,由于“有”和“无”是一体的,因此,只能用第一层次的否定和第二层次的否定来表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的对立 统一关系了。这样一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就与客观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了。
“次”和“层”,表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然而它却反映了 两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正是由于黑格尔的论述基础建立在“有”和“无”的分离、对立、统一的三段式基础上,因此,它将对立统一关系破坏了。当他论述到具体矛 盾运动时,与理论基础中存在的这种分离观点产生了矛盾。这一点,人们只要看到后面黑格尔对否定之否定的具体解释就会清楚了。他的具体解释与这里的观点是截 然不同的。
在那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第二次否定是矛盾的消解即运动的结果。两次否定之间没有了区别,不再是抽象否定和具体否定的 关系,而是统一变成了具体的否定,其中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过程,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结果。而在这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的产生,第二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的 结果。中间的矛盾运动过程消失了。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存在不彻底性的具体表现。一个是矛盾的产生和结果,一个是矛盾运动过程和结果。区别只差一点点,稍 有不慎就会被忽视过去。正是这一点微小的差别,暴露出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致命缺陷,它不可能将辩证法贯彻始终。
辩证法是运用概念的艺术,准确地使用每一个概念,这是科学理论必备的首要条件。因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要把握矛盾,没有清晰的概念是绝对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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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iki.cn/wiki/%e8%be%a9%e8%af%81%e6%b3%95
辩证法
[编辑]辩证法的历史形式
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 3种基本形式,即:古代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古代辩证法 辩证法历史发展中的最初形式。它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编辑]中国古代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早在公元前11世纪,人们在同自然作斗争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早期的阴阳学说,用相互对立的阴阳二气的交互 作用来说明天地万物的产生和变化。这种学说认为,天文气象、时令变化是由阴阳二气交感引起的,世界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一切世事的变化都与阴阳二气这两个 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分不开。《易经》中讲的 “八卦” 以及以两卦相叠演为六十四卦的学说,就是从正反两面的矛盾对立来说明事物的变化和发展。《老子》、《孙子兵法》等著作也都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哲人的辩证法 思想。这些著作反复阐明了对立面相互关联和相互转化的思想。除了阴和阳之外,还列举了有和无、生和死、损和益、美和丑、智和愚、强和弱、难和易、攻和守、 进和退等一系列对立面,说明它们都是相互依存的。在关于对立面相互关系的探讨中,古代哲人留下了诸如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以 及”物极必反”这样一些传诵千古的辩证箴言。这些关于对立面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思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引起发展变化的思想,都是以朴素的形式对客观事物 辩证法的天才猜测。
辩证法思想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王夫之的著作中有很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张载提出了”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认为,世 界是由物质性的”气”组成的,统一的”气”中包含有阴阳两个对立面。它们是对立的统一体,”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 息”(《正蒙·太和》)。没有对立面的存在,就没有统一体,没有统一体,对立面的作用也就消失了。他还指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不是”孤立” 的,而是诸如”同” 和”异”、”屈” 和”伸”、”始” 和”终”这些对立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他还猜测到事物自己运动的道理,提出了”动非自外”的思想,说明了事物的运动不是来自外力,而是出于内因的道理。他 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有 “变” 和 “化” 的区别,把显著的变化叫做”变”,把逐渐的变化叫做”化”。著变渐化的议论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法思想的朴素猜测。
王夫之认为, “气”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性的”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普遍存在。天地万物都是”气”的表现形态,除”气”之外,别无他物,也没有空隙。在他看来,”气 “聚在一起,显现出来,产生人和物;”气”分散了,隐微不可见,变为”虚空”;但”虚空”也是”气”的一种形态,并不是纯粹的虚无。”气”只有”聚散变化 “,而不会消灭。王夫之还说,”气”这个统一体内部存在着阴阳两个对立面,由于对立面的”摩荡”,即矛盾斗争,便产生了无穷的变化。他认为”气”本身固有 运动的特性,说”气则动者也”;天地万物经常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说”天之生物,其化不息”。他还在朴素的形式下表达了运动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的辩证思 想,认为”静即含动,动不舍静”,静止包含着运动,运动不排斥静止。他还说,”动、静,皆动也”。所谓静,只不过是”静动”而不是”不动”,是处于相对静 止状态的运动。他认为,”废然而止”的绝对静止是没有的。此外,王夫之还用”变化日新”、”推故而别致其新”等说法,表述了他关于事物变化是不断更新、新 陈代谢的辩证观点。
[编辑]希腊古代辩证法
欧洲古希腊哲学中,也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恩格斯曾说古希腊的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自 发的辩证论者。列宁称公元前6世纪的赫拉克利特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赫拉克利特以朴素的形式提出并说明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他说:”统一物是由 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他还从自然领域到社会领域,列举了诸如日与夜、饥与饱、疾病与健康、冷与热、干与 湿、存在与非存在、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战争与和平等现象,说明统一物之分为两个对立面乃是普遍现象,把这种对于对立面的认识作为自己哲学的中心并作为 一个新的发现而引以自豪。他还以”疾病使健康舒服,坏使好舒服,饿使饱舒服,疲劳使休息舒服”,没有非正义”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等说法,表达了他 关于对立面相互依存的思想。他说:”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后者变化了,就成为前者,前者再变化,又成为后者。”这些 话表达了对立面是互相转化的思想。赫拉克利特还明白表述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的发展变化的思想。他认为,同一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 同样的河流。至于发展变化的原因,他认为,”一切都由对立而产生”,”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是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 然性而产生的”。这是赫拉克利特对于事物运动源泉和动力的天才猜测。赫拉克利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古希腊辩证法的突出成就,这些思想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 了很大的影响。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通过思维概念的逻辑推演表述了关于对立面互相联系、互相结合的思想。例如,他在《巴门尼德篇》中对同与 异、大与小等对立概念的分析,在《斐多篇》中对有限与无限的分析,在《智者篇》中对存在与非存在(是与不是)的分析,都说明对立的东西并不是绝对分裂的, 而是互相联系、互相结合的,对立的东西是同一的,根本相反的东西可以处于同一关系之中。柏拉图的这种关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思想,不是建立在对客观 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在纯概念中逻辑推演的结果;但这种”推演”对于克服那种割裂对立面,把对立面看作是僵死的、根本不能处于同一关系中的错误观点,还 是有积极意义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通过这种批判并在研究当时诸多科学的基础上,探讨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形式。亚里士多德研究了一和多、整体和部 分、个别和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其中包含有对立面相互联系和转化的思想。他还说明了各种范畴的流动性,认为把这些范畴视为固定 不变的僵死对立的见解是站不住脚的。亚里士多德是个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他既讲对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制造对立面之间的割裂; 他一方面讲不能把对立面固定化,另一方面又反对赫拉克利特关于存在和非存在统一的思想;他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上有天才的猜测,作出了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 在、在个别的房屋之外不存在”一般的房屋”的著名论断,但有时他又把个别与一般绝对对立起来,弄不清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他承认在”潜能”中对立面是统一 的,却否认现实中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之于”第一推动者”,如此等等。所以他有时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通过对各种对立范畴的探索所反映的关于对 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思想,不能把对立面僵化的思想,整个逻辑范畴都是在对立中发展的思想等等,都是对辩证法的重要贡献,所以恩格斯称他为”古代世 界的黑格尔”。古希腊的其他一些哲学家也在探讨各种问题的过程中接触过辩证法思想。
中国古代辩证法和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希腊古代 辩证法,对后世的影响源远流长,在这些丰富的思想材料中,几乎可以找到辩证法学说往后发展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但是,由于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 条件的限制,古代人还不能对自然界进行解剖、分析,他们把自然界当作一个整体只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他们对这种联 系的认识还只是直接直观的结果。因此这些辩证法思想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只是描述整个世界的一般变化,还不能对这种变化的具体情景作出分析, 也不能完备地和清楚地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编辑]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
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是辩证法发展的第二个历史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之一。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已经从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人们对自然界各个部分的认识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各个领域分门别类的研究 导致了科学上一系列的重大发现。在天文学方面,出现了康德-拉普垃斯星云说;在地质学方面,出现了用发展的观点说明地球的成因和历史演变的理论;在化学方 面,燃素说已被关于燃烧和氧化过程的学说所取代;在生物学方面,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生物进化学说。化学、电磁学、热力学等研究的进展有力地支持了各种运动形 式可以相互转化的见解。自然科学在各方面的发展,不断地打破了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证明了自然界是辩证地发展着的。同时,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和社会革命的兴 起,也显露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性质。这就为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自觉地研究辩证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他们概括了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研究的丰富成 果,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系统地研究了辩证法,把辩证法推向了一个”自觉”的新阶段。
[编辑]康德费希特谢林的辩证法思想
康德 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明确指出了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他所提出的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对于揭示和探讨思维的辩证结 构及其矛盾运动,对于推动辩证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观唯心主义者j.g.费希特一方面发展了康德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继续研究了辩证法思想,他以唯 心主义的形式制定了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非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见自我与非我)。他认为,”自我”和”非 我”是互相排斥的,但它们又是互相制约的,”对立的东西应当统一起来”,通过 “它们彼此互相限制” 而得到统一。在费希特看来,”自我” 和”非我” 的矛盾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这实际上揭示了矛盾是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他在关于”自我” 设立”非我” 以及克服”非我”而实现统一的论述中,阐发了”自我”这个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思想。客观唯心主义者f.w.j.谢林,进一步发挥了辩证法思想。他认为自然界 和精神界的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倾向,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谢林认为,最高的本原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主体和客体”绝对同一”,即 “绝对”。按他的说法,在”绝对”中本来是没有矛盾的,但”绝对”又有欲望和行动,这种欲望和行动是无意识的活动。由于这种”活动”,”绝对”就超出了它 的”无差别的同一”,于是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以及由此而来的发展。在谢林看来,自然界的发展过程,就是”绝对”即 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整个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在生物界和非生物界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由非生物界到生物界,再到人类,是自然界发展的不 同阶段。他反对静止不变的观点,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尽管谢林的这些见解都是同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相联系的,但他关于发展、普遍联系、 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推动发展的思想等等,都是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在哲学史上起过一定作用。 [编辑]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
唯心主义辩证法家黑格 尔,集以往哲学思想之大成,第一个全面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 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诸多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 心辩证法的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认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无论是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都是充满矛盾的过程,并且正是 矛盾引起了运动、变化和发展。他说:”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我们”可以在一切种类的对象中,在一切的表象、概念和理 念中发现矛盾。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小逻辑》第200、132页)。他还说,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 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生命力。黑格尔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他所说的运动不过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运动。但是,他 把事物描述为不断运动的过程,并且在揭示这种过程的内在矛盾时,把矛盾同运动、发展联系起来,深刻地说明了运动发展的动力或源泉在于过程内部的矛盾性,这 是对辩证法学说的重要贡献。列宁认为这是”黑格尔主义的实质”。
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反复说明了对立统一的思想,他认为一切现象都是 对立物的统一,”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的东西”(《小逻辑》第 258页)。他坚持反对抽象的同一性,认为抽象同一性是”形式的”,因而是不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则必定包含矛盾于自身,只有具体同一性才是辩证法所说的 同一性。黑格尔认为,对立的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自身的本质规定。”既然两个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 可能设想另一方,那么,其结果就是:这些规定,单独看来都没有真理,唯有它们的统一才有真理。这是对它们的真正的、辩证的看法,也是它们的真正的结果” (《逻辑学》上卷,第 208页)。黑格尔还反复阐述了对立面互相转化的思想,他认为一切现象都因其内部矛盾而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 着渐进过程的中断,意味着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过程。在黑格尔那里,”绝对观念”的发展从逻辑开始,经过自然历史 阶段最后发展到精神阶段而回到自身。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概念之间不断地发生转化,一切逻辑范畴如质、量、度,同一、差别、矛盾、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等等,都是互相转化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决定了他的辩证法不可能是彻底的,当他的”绝对观念”经过各种发展阶段和矛盾运动之后 而终于完成了自我认识时,过程也就终结了,不再发展了。过分茂密的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他的辩证法。
[编辑]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即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中的第三个历史形态。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编辑]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根本区别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 19世纪 40年代总结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秀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剥去了 它的神秘形式,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从而在人类认识史上实现了空前的变革。恩格斯说:”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应当是’思想的自我发展’,因为事物的辩证法只是 它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203 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思维的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是客观辩证法 决定主观辩证法,而不是相反。由于出发点和基础的不同,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由于唯物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的科学理论,所以它既是客观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而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相一致的,所以唯物辩证法,必然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编辑]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 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 事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同时,唯物辩证法还有诸多范畴,例如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 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这些范畴都是客观事物自身的本质关系的反映,它们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事物的本质联系;人们借助这些范畴能正确地把握客 观世界的本质联系。
唯物辩证法作为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由上述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组成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 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列宁全集》第38卷,第 241页)。毛泽东也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 现形式。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辩证法的诸多范畴虽然反映现实的方面和侧重点不同,但又都 是对事物、现象的本质联系即辩证联系的再现,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内容即对立统一关系的概括。因此,对立统一的基本观点成了正确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所有范畴 的”钥匙”。另一方面,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诸多范畴又都具有对立统一规律容纳不了的各自的独特的内容,是全面把握事物、现象间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可 缺少的形式。列宁说: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列宁选集》第 2卷,第712页)。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 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6页)。正是事物的这种内部矛盾性决定了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辩证法揭示了过程的这种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所以唯物辩 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在讲到这一学说时指出:”发展似乎是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 (’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发展是飞跃式的、剧变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到质的转化;对某一物体、或在某 一现象范围内或在某个社会内部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造成发展的内因;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都是互相依存的,彼此有极其密切而 不可分割的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比通常的)发展学说的几个特点”(《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 页)。唯物辩证法是随着生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反映客观现实的,反映的方面不断地增加着,这就使唯物辩证法成为科学的开放性的体系。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发 展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唯物辩证法并没有穷尽真理,它只是为人们不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规律性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也是它的 生命力之所在。
唯物辩证法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 法,其本身包括现时所谓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丛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 584页)。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阐述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致的思想,而马克思主义不仅在唯物主义基础上阐述了三者的一致, 使这种一致获得了科学形态,同时把这一原理应用于具体科学,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一个范例。
[编辑]在斗争中发展
唯物辩证 法从它诞生的时候起,就是在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40~9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一直在同那些与唯物辩证法根 本敌对的理论进行斗争,其中包括清算青年黑格尔派;反对p.j.蒲鲁东把辩证法庸俗化;批判e.杜林歪曲和攻击唯物辩证法,企图混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 格尔唯心辩证法之间的原则界限等等。19世纪90年代,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e.伯恩斯坦、k.考茨基等人以庸俗进化论冒充、偷换革命辩证法,阉割唯物辩 证法的革命精神,企图把它歪曲成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列宁对他们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捍卫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近几十年来,现代西方哲学一些流派从各 个方面歪曲辩证法,有的提出矛盾双方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所谓”真正对立论”;有的提出绝对否定的、否定一切的”否定辩证法”;有的把辩证法归结为” 人学辩证法”,在否定唯物主义的前提下谈论辩证法,根本否认辩证法的客观性,否认自然界的辩证发展,把辩证法仅仅局限于社会历史领域,等等。唯物辩证法的 发展,一方面要同上述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各种歪曲辩证法的思想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并对它们所提出的问题作批判性的考察;一方面在提出的许多新问题 面前不断吸收自然科学的新成果,不断总结社会历史运动提供的新情况、新经验,使自己的理论内容越来越丰富。
参考书目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见《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毛泽东:《矛盾论》,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第1部分第2篇大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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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起初是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
在古希腊思想家那里,辩证法的含义范围很广,从辩论中的一种反驳技巧,到对定义做系统评价的方法,直到研究和划分特殊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间的联系。
从 斯多葛派哲学家时代起到中世纪末,辩证法一直同形式逻辑保持相当密切的联系,更晚一些,康德用术语“先验辩证法”表示揭示假相的努力,这种假相出现在试图 在现象和可能的经验范围之外应用知性的范畴和原则时。黑格尔把辩证法看作是:一个概念由于它自己固有的矛盾双方冲突的结果。
马克思和恩 格斯采纳了黑格尔的定义,并应用于他们对社会和经济过程所作的解释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 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和理论。即把世界理解和描绘为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把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发展的结果。
外部链接
什么是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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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 (dialectics)
与 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为谈话的艺术。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 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 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编辑]恩格斯—辩证法
[编辑]辩证法的一般问题 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所 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辨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和最后 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吸引和排斥。在磁那里开始了两极性,它在那里是在同一物体中显现出来的;在电那里,它就把自己分配到 两个或两个以上带有相反的电荷的物体上。一切化学过程都归结为化学的吸引和排斥的过程。最后,在有机生命中,细胞核的形成同样必须看作活的蛋白质的极化, 而且进化论证明了:从一个简单的细胞开始,怎样由于遗传和适应的不断斗争而一步一步地前进,一方面进化到最复杂的植物,另一方面进化到人。同时还表明了象 “正”和“负”这样的范畴是多么不适用于这种发展形式。我们可以把
遗传看作正的保存遗传特征的方面,把适应看作负的不断破坏遗传特征的方面,但 是,我们同样也可以认为,适应是从事创造的、主动的、正的活动,遗传是进行抗拒的、被动的、负的活动。但是,正象在历史中进步是现存事物的否定一样,在这 里——就纯粹实践的理由来考虑——也是把适应看作负的活动较好。在历史上,对立中的运动,在先进民族的一切存亡危急的时代中表现得特别显著。在这种时候, 一个民族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非此即彼!”,而且问题的提出,总是和一切时代玩弄政治的庸人所愿作的完全不同。甚至1848年的德国自由派庸人,在 1849年也突然地、意料不到地和违反自己意愿地碰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倒退到形式更尖锐的旧的反动去呢,还是继续革命一直达到共和国,也许甚至是一个有社 会主义背景的统一的和不可分的共和国。他们没有考虑多久,便帮助建立了作为德国自由主义花朵的曼托伊费尔反动统治。同样,1851年法国资产者也走到了他 们确实意料不到的岔路口:或是皇帝和禁卫军的滑稽可笑的模仿画和一群流氓对法国的剥削,或是社会民主共和国,——结果是他们俯伏在这群流氓面前,以便在他 们的庇护下继续剥削工人。
hard and fast lines〔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相容的——甚至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之间的界限,也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鱼和两栖类之间的界限也是 一样;而鸟和爬虫类之间的界限正日益消失。细颚龙和始祖鸟之间只缺少几个中间环节,而有牙齿的鸟喙在两半球上都出现了。“非此即彼!”是愈来愈不够了。在 低等动物中,个体的概念简直不能严格地确立。不仅在这一动物是个体还是群体的问题上是如此,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在什么地方一个个体终止而另一个个体(“褓母 虫体”)开始这一问题上也是如此。——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对自然观的这种发展阶段来说,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 法就不再够了。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 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比!”,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自然,对于日常应 用,对于科学的小买卖,形而上学的范畴仍然是有效的。
量到质的转化=“机械的”世界观,量的变化改变着质。这是绅士们从来没有嗅到的!
悟性的逻辑范畴的对立性:两极化。正如电、磁等等自身两极化,在对立中运动一样,思想也是如此。正如在电、磁等等情形下,不可固执一面,而且也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想固执一面一样,在思想情形下也是如此。
“本质”的各个规定的真实性质,黑格尔自己已经表明了(《全书》第1部第111节,附释):“在本质中一切都是相对的”(例如,正和负,它们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才有意义,而每一个对自己说来是没有意义的)。
例如,部分整体已经是在有机界中愈来愈不够的范畴。种子的萌芽——胚胎和生出来的动物,不能看作从“整体”中分出来的“部分”,如果这样看,那便是错误的解释。只是在尸体中才有部分(《全书》第1部第268页)
简单的和复合的:这些也已经在有机界中失去了意义的范畴是不适用的。无论骨、血、软骨、肌肉、纤维质等等的机械组合,或是各种元素的化学组合,都不能造成一个动物(黑格尔《全书》第1部第256页)有机体既不是简单的也不是复合的,不管它是怎样复杂的。
同 一性——抽象的,α=α;反过来说,α不能同时等于α又不等于α——在有机界中同样是不适用的。植物,动物,每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都既和自己 同一而又和自己相区别,这是由于吸收和排泄各种物质,由于呼吸,由于细胞的形成和死亡,由于循环过程的进行,一句话,由于无休止的分子变化的总和,这些分 子变化形成生命,而其总的结果则一目了然地出现于各个生命阶段——胚胎生命,少年,性成熟,繁殖过程,老年,死亡。生理学愈向前发展,这种无休止的、无限 小的变化对于它就愈加重要,因而对同一性内部的差异的考察也愈加重要,而旧的、抽象的、形式的同一性观点,即把有机物看作只和它自己同一的东西、看作常住 不变的东西的观点,便过时了。虽然如此,以这种同一性观点为基础的思维方式及其范畴还是继续存在。但是,就是在无机界中,抽象的同一性实际上也是不存在 的。每一物体都不断地受到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作用,这些作用经常在改变它,在修改它的同一性。只是在数学——一种研究思想事物(虽然它们是现实的摹 写)的抽象的科学——中,才有抽象的同一性及其与差异的对立,而且甚至在这里也在不断地被扬弃(黑格尔《全书》第1部第235页)。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 性,这一事实在每一个命题中都表现出来,在这里述语是必须和主语不同的。百合花是一种植物,玫瑰花是红的,这里不论是在主语中或是在述语中,总有点什么东 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黑格尔,第6卷第231页)。与自身的同一,从一开始起就必须有与一切别的东西的差异作为补充,这是不言而喻的。
不 断的变化,即抽象的、和自身的同一的被扬弃,在所谓无机界中也是存在的。地质学就是这种不断变化的历史。在地面上是机械的变化(冲蚀,严寒)、化学的变化 (风化),在地球内部是机械的变化(压力)、热(火山的热)、化学的变化(水、酸、胶合物),以及大规模的变动——地面凸起、地震等等。今天的片岩根本不 同于构成它的粘土;白垩土根本不同于构成它的松散的极微小的甲壳;石灰石更是这样,根据某些人的意见,石灰石完全是从有机物产生的;沙石根本不同于海中的 松散的沙;海中的沙又产生于被磨碎的花岗石等等;至于煤,就更不必说了。
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同一律是旧世界观的基本原则:α=α。每一个事物和它 自身同一。一切都是永久不变的,太阳系、星体、有机体都是如此。这个命题在每个场合下都被自然科学一点一点地驳倒了,但是在理论中它还继续存在着,而旧事 物的拥护者仍旧用它来抵抗新事物: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它自身又是别的。但是最近自然科学从细节上证明了这样一件事实: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异和变化 (见前面)。——抽象的同一性,象形而上学的一切范畴一样,对日常应用来说是足够的,在这里所考察的只是很小的范围或很短的时间;它所能适用的范围差不多 在每一个场合下都是不相同的,并且是由对象的性质来决定的;在行星系统中,那里可以采用椭圆为基本形式来作寻常的天文学计算而不至于造成实践上的错误,它 的适用范围就比在几个星期内完成变态的昆虫那里宽广的多(还可以举其他的例子,例如要以几千年为尺度来计算的物种变化。)但是,对综合的自然科学来说,即 使在任何一个部门中,抽象的同一性是根本不够的,而且,虽然总的说来已经在实践中被排除,但是在理论中,它仍然统治着人们的头脑,大多数自然科学家还以为 同一和差异是不可调和的对立,而不是同一个东西的两极,这两极只是由于它们互相作用,由于差异性包含在同一性中,才具有真理性。
同一和差异——必然性和偶然性——原因和结果——这是两个主要的对立,当它们被分开来考察时,都互相转化。
于是必须求助于“根据”。
正 和负。也可以反过来叫:在电学等等中;北和南也一样。如果把这颠倒过来,并且把其余的名称相应地加以改变,那末一切仍然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称西为 东,称东为西。太阳从西边出来,行星从东向西旋转等等,这只是名称上的变更而已。此外,地磁的北极所吸引的磁石的真正南极,我们在物理学中把它叫做北极, 这是一点妨碍也没有的。
正和负可以看作彼此相等的东西——不管把哪方面当作正,把哪方面当作负,都是一样的,不仅在解析几何中是如此,在物理学中更是如此(见克劳胥斯,第87页及以下各页)。
两 极性。把一块磁石切断,中性的中央便两极化了,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原先的两极仍旧不变。相反地,如果把一条蚯蚓切断,那末它在正极保持着一个摄取食物的 口,而在另一端形成新的负极,即排泄废物的肛门;但是原先的负极(肛门)这时变成了正极,即变成了口,而在带伤的一端形成了新的肛门或负极。这就是正的转 变成负的。
两极化。在雅·格林看来,下列论点是确定不移的:德国方言不是高地德意志语,就是低地德意志语。在这里,法兰克方言在他看来 是完全消失了。因为卡罗林王朝末期的法兰克文字是高地德意志语(高地德意志语的辅音音变确实已波及法兰克的东南区),所以按照他的看法,法兰克语在一些地 方已经溶化在古高地德意志语中,而在另一些地方已经溶化在法兰西语中。这样仍然绝对不能说明古萨利克语区的尼德兰语从何而来。只是在格林死后法兰克语才重 新被发现:萨利克语革新成尼德兰方言,里普利安语革新成中莱茵和下莱茵的方言,这些方言部分地在不同的程度上转变为高地德国意志语,部分地则依然是低地德 意志语,所以法兰克语是一种既是高地德意志的又是低地德意志的方言。
[编辑]偶然性和必然性
形 而上学所陷入的另一种对立,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对立。还有什么能比这两个逻辑范畴更尖锐地相互矛盾呢?这两者是同一的,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而必然的东西 又是偶然的——这怎么可能呢?常识和具有常识的大多数自然科学家,都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看作永远相互排斥的两个范畴。一个事物、一个关系、一个过程不是偶然 的,就是必然的,但不能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所以二者是并列地存在与自然界中;自然界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对象和过程,其中有些是偶然的,另一些是必然 的,而整个问题,就只在于不要把这两类互相混淆起来。例如,人们把种的决定性的性状当作必然的,而把同一个种的个体间的其他差异当作偶然的,而且就象在植 物和动物中一样,在结晶体中也是如此。于是较低的类对较高的类来说,又被看做偶然的,这样一来,猫属或马属里有多少不同的种,或一个纲里有多少目和属,而 这些种里各有多少个体,或某一地区的动物有多少不同的种,或动物区系和植物区系的一般状况如何——所有这些都被说成是偶然的。于是,必然的东西被说成是唯 一在科学上值得注意的东西,而偶然的东西被说成是对科学无足轻重的东西。这就是说:凡是可以纳入规律、因而是我们知道的东西,都是值得注意的;凡是不能纳 入规律、因而是我们不知道的东西,都是无足轻重的,都是可以不加理睬的。这样一来,一切科学都完结了,因为科学正是要研究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这就是说: 凡是可以纳入普遍规律的东西都是必然的,否则都是偶然的。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种科学是把它能解释的东西称为自然的东西,而把它解释不了的东西都归之于超 自然的原因;我把解释不了的东西产生的原因叫做偶然性或上帝,对事情本身来说是完全无关紧要的。这两个叫法都只是表示:我不知道,因此它不属于科学的范 围。在必然的联系失效的地方,科学便完结了。
与此对立的是决定论,它从法国唯物主义传到自然科学中,并且力图用根本否认偶然性的办法来对付偶然 性。按照这种观点,在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只是简单的直接的必然性。这一个豌豆荚中有五粒豌豆,而不是四粒或六粒;这条狗的尾巴是五英寸长,不长一丝一 毫,也不短一丝一毫;这一朵苜蓿花今年已由蜜蜂授粉,而那一朵却没有,而且这一朵还是由这只特定的蜜蜂在这一特定的时间内授粉的;这一粒特定的被风吹来的 蒲公英种子发了芽,而那一粒却没有;今早四点钟一只跳蚤咬了我一口,而不是三点钟或五点钟,而且是咬在右肩上,而不是咬在左腿上——这一切都是由一种不可 更动的因果连锁、由一种坚定不移的必然性所引起的事实,而且产生太阳系的气团早就构造得使这些事情只能这样发生,而不能按另外的方式发生。承认这种必然 性,我们也还是没有从神学的自然观中走出来。无论我们同奥古斯丁和加尔文一起把这叫做上帝的永恒的意旨,或者象土耳其人一样叫做天数,或者就叫做必然性, 这对科学来说是完全一样的。在任何这样的情况下都谈不到对因果连锁的探索,因此,我们不论是在这种情况下或是在那种情况下都一点也不更聪明一些,所谓必然 性仍旧是一句空话,因而偶然性也依然象以前一样。只要我们不能证明豌豆荚中豌豆的粒数是由什么原因决定的,那末豌豆的粒数正好还是偶然的,而且,即使确认 在太阳系的原始构造中已经预先安排好这件事情,我们也不能前进一步。此外,科学如果老从豌豆荚的因果连锁方面探索这一个别豌豆荚的情况,那就不再是什么科 学,而只是纯粹的游戏而已;因为这同一个豌豆荚本身,还具有其他无数的、个体的、偶然的特性:色彩的浓淡,豆壳的厚度和硬度,豆粒的大小,更不必说只有在 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个别特点了。因此,这一个豌豆荚中所要探索的因果联系,比起全世界所有的植物学家所能解决的还要多。
这样,偶然性在这里并没有 从必然性得到说明,而倒是把必然性降低为纯粹偶然性的产物。如果某个豆荚中有六粒豌豆而不是五粒或七粒这一事实,是和太阳系的运动规律或能量转化规律处于 同一等级,那末实际上不是偶然性被提高为必然性,而倒是必然性被降低为偶然性。此外,在某一地区并列存在的有机的和无机的种和个体,其多样性可以断定是建 立在牢不可破的必然性上面的,而对于个别的种和个体来说,这种多样性还是和过去一样,是偶然的。对个别的动物来说,它生在什么地方,它遇到什么样的生活环 境,什么敌人和多少敌人威胁它,这都是偶然的。一粒种子被风吹到什么地方去,这对于母植物是偶然的;这粒种子在什么地方找到发芽的土地,这对于子植物也是 偶然的;确信一切都建立在牢不可破的必然性上面,这是一种可怜的安慰。在一定地域,甚至在整个地球上,自然界各种对象的混杂的集合,即使有永恒的原初决 定,却仍旧象过去一样,是偶然的。
和这两种观点相对立,黑格尔提出了前所未闻的命题:偶然的东西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有某种根据,而且正因为是偶 然的,所以也就没有根据;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而另一方面,这种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逻辑学》第2册第3篇第2 章:《现实》)。自然科学把这些命题当作奇异的文字游戏、当作自相矛盾的胡说抛在一旁,它自己在理论中一方面保持沃尔弗形而上学的思想空虚,认为一件东西 不是偶然的,就是必然的,但是不能同时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另一方面又坚持同样思想空虚的机械的决定论,一般地在口头上否认偶然性,以便在每一个特殊 情况下实际上承认偶然性。
当自然科学还继续这样想的时候,它通过达尔文做了些什么呢?
达尔文在他的划时代的著作中,是从最广泛地 存在着的偶然性基础出发的。各个种内部的各个个体间有无数偶然的差异,这些差异增大到突破种的特征,而且突破的近因只在极其稀少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证实, 正是这样一些偶然的差异是达尔文不得不怀疑生物学中一切规律性的原有基础,不得不怀疑原有的形而上学地固定不变的种的概念。但是,没有种的概念,整个科学 就没有了。科学的一切部门都需要种的概念作为基础:人体解剖学和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动物学、古生物学、植物学等等,如果没有种的概念,还成什么东西呢? 这些科学部门的一切成果都不仅要发生问题,而且要干脆被废弃了。偶然性推翻人们至今所理解的必然性必然性的原有观念失效了。把它保留起来,就等于把人类任 意作出的自相矛盾并且和现实相矛盾的规定当作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因而就等于否定有生命的自然界中的一切内在必然性,等于一般地宣布偶然性的混沌王国是有生 命的自然界的唯一规律。
“连《泰斯维斯-钟托夫》都不再适用了!”——各个学派的生物学家们大家一致地喊叫起来。
达尔文。
黑格尔《逻辑学》第1卷
“和某物相对立的无,任何某物的无是某个特定的无。”(第74页)
“考虑到〈世界〉整体的相互规定的联系时,形而上学可能提出——实质上是同义反复的——这个论断:如果一粒尘埃被消灭了,整个宇宙就会崩溃。”(第78页)
关于否定的主要一段。《引言》第38页:
“自相矛盾的东西,不是化为零,不是化为抽象的无,而是化为对自己的特定内容的否定……”
否定的否定。《现象学》前言第4页:蓓蕾、花、果等等。
[编辑]辩证逻辑和认识论 关于认识的界限
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这对于希腊人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但是,甚至到今天最愚蠢的经验主义者还用他们的推理(不管是如何地错误)来证明:他们一开始就深信,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而理性是不能和自然界矛盾的。
在 思维的历史中,某种概念或概念关系(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实体和变体)的发展和它在个别辨证论者头脑中的发展的关系,正如某一机体在古生物学中的发展 和它在胚胎学中(或者不如说在历史中和在个别胚胎中)的发展的关系一样。这就是黑格尔首先发现的关于概念的见解。在历史的发展中,偶然性起着自己的作用, 而它在辨证的思维中,就象在胚胎的发展中一样包括在必然性中。
抽象的和具体的。运动形式变换的一般规律,比运动形式变换的任何个别“具体”例证更具体得多。
悟 性和理性。黑格尔所规定的这个区别——依据这个区别,只有辨证的思维才是合理的——是有一定的意思的。整个悟性活动,即归纳、演绎以及抽象(狄多的类概 念:四足动物和二足动物),对未知对象的分析(一个果核的剖开已经是分析的开端)综合(动物的机灵的动作),以及作为二者的综合的实验(在有新的阻碍和不 熟悉的情况下),是我们和动物所共有的。就种类说来,所有这些方法——从而普通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科学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它们只是在 程度上(每一情况下的方法的发展程度上)不同而已。只要人和高等动物都运用或满足于这些初等的方法,那末方法的基本特点对二者是相同的,并导致相同的结 果。——相反地,辨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 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虽然如此,早在希腊人中间就有了预示着后来研究工作的巨大成果!
[关于判断的分类]
辩 证逻辑和旧的纯粹的形式逻辑相反,不象后者满足于把各种思维运动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和推理的形式列举出来和毫无关联地排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 及彼地推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互相平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黑格尔忠实于他的整个逻辑学的划分,把判断分为下列几类:
1实在的判断,判断的最简单形式,这里是肯定地或否定地表明某一单个的事物的某种一般的性质(肯定判断:玫瑰花是红的;否定判断:玫瑰花不是蓝的;无限判断:玫瑰花不是骆驼)。
2反省的判断,这里所表明的是关于主语的某种关系规定,某种关联(单称判断:这个人是会死的;特称判断:有些人或很多人是会死的;全称判断:一切人都是会死的,或人是会死的)。
3必然性的判断,这里所表明的是主语的实在的规定性(直言判断:玫瑰花是植物;假言判断:如果太阳升起,那就是白昼;选言判断:南美肺鱼不是鱼类就是两栖类)。
4概念的判断 ,这里所表明的是主语对自己的一般本性,或者如黑格尔所说的,对自己的概念符合到什么程度(突然判断:这所房子是坏的;或然判断:如果一所房子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它就是好的;必然判断:如此这般地建造起来的房子是好的)。
第一类是个别的判断,第二和第三两类是特殊的判断,第四类是普遍的判断。
不 管这些东西在这里读起来怎样枯燥乏味,不管这种判断分类法有时初看起来是怎样任意作出的,但是,对于仔细研究过黑格尔《大逻辑》中的天才阐述(《全集》第 5卷第63-115页)的人来说,这种分类法的内在真理性和内在必然性是明明白白的。这种分类法在多大程度上不仅以思维规律为根据,而且还以自然规律为根 据,我们在这里愿意从其他部门举出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例子来证明。
摩擦生热,在实践上是史前的人就已经知道的了,他们也许在十万年前就 发现了摩擦取火,而且他们在更早以前就用摩擦来使冻冷了的肢体温暖。但是,从那时起到发现摩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热的一个源泉,谁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千年。 够了,已经到来了这样的时候,人的脑子已经发展到足以下这样一个判断: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这是一个实在的判断,并且是一个肯定判断。
又经过了几 千年,到1842年迈尔、焦耳和柯尔丁才根据这个特殊过程和同时发现的其他类似过程的关系,即根据它的最接近的一般条件来研究这个特殊过程,并且作出了这 样的判断: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摩擦转化为热。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和这么大量的经验知识,我们对于对象的认识,才能从上述的肯定的实在的判断进步到这个全称的 反省的判断。
但是,现在事情发展得很迅速。只过了三年,迈尔就能够(至少在实质上)把反省判断提高到它现在还起着作用的阶段:在每一情况的特定条件下,任何一种运动形式都能够而且不得不直接或间接地转变为其他任何运动形式。这是概念的判断,并且是必然判断——判断的最高形式。
因此,表现在黑格尔那里的是判断这一思维形式本身的发展,而在我们这里就成了对运动性质的立足于经验基础的理论认识的发展。由此可见,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
我 们可以把第一个判断看作个别性的判断:摩擦生热这个单独的事实被记录下来了。第二个判断可以看作特殊性的判断:一个特殊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形式)展示出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摩擦)转变为另一个特殊的运动形式(热)的性质。第三个判断是普遍性的判断:任何运动形式都证明自己能够而且不得不转变为其他任何运动 形式。到了这种形式,规律便获得了自己的最后的表达。由于有了新的发现,我们可以给它提供新的证据,提供新的更丰富的内容。但是,对于如此表述的规律本 身,我们是不能再增加什么了。在普遍性方面——其中形式和内容都同样普遍——这个规律是不可能再扩大了:它是绝对的自然规律。
可惜,在我们还不能制造蛋白质以前,我们谈到蛋白质的运动形式,即谈到生命时,便感到困难了。
但是,以上各点也证明了:为了作出判断,不仅需要康德的“判断力”,而且还[……]
个 别性、特殊性、普遍性,这就是全部《概念论》在其中运动的三个规定。在这里,从个别到特殊并从特殊到普遍的上升运动,并不是在一种样式中,而是在许多种样 式中实现的,黑格尔经常以个体到种和属的上升运动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现在海克尔们带着自己的归纳法跑出来了,他们大吹大擂,似乎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反对黑格尔,说什么应当从个别上升到特殊,然后上升到普遍,应当从个体上升到种,然后再上升到属,而在这之后,才容许那应当继续下去的演绎推理!这些 人陷入了归纳和演绎的对立中,以致把一切逻辑推理形式都归结为这两种形式,而且在这样做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1)他们在这些名称下不自觉地应用了完全 另外的推理形式,(2)只要他们不能把全部丰富的推理形式都硬塞进这两种形式的框子中,就把这一切丰富的形式全都丢掉了,(3)因此他们把归纳和演绎这两 种形式甚至变成了纯粹的蠢话。
归纳和演绎。海克尔,第75页及以下各页,在那里歌德作出了归纳推理:通常没有颚间骨的人,一定有颚间骨,于是他用错误的归纳法得出了某种正确的东西!
海克尔的谬论:归纳和演绎对立。似乎演绎不=推理,因此归纳也是一种演绎。这是由两极化而来的。海克尔《创造史》第76-77页。推理分为归纳和演绎两极!
一百年前,用归纳法发现了海虾和蜘蛛都是昆虫,而一切更低的动物都是儒虫。现在用归纳法发现:这是荒谬的,并且有c类存在。这样,如果所谓归纳推理和以分类为基础的所谓演绎推理同样是可以错误的,那末所谓归纳推理的优越性又在什么地方呢?
归纳法决不能证明:任何时候都决不会出现无乳腺的哺乳动物。从前乳房是哺乳动物的标记。但是鸭嘴兽就没有乳房。
归 纳法的全部混乱是英国人[造成]的——惠威尔,归纳科学包围着纯粹数学的[科学],因而设想出了归纳和演绎的对立。关于这一点,不论旧的或新的逻辑学,都 一无所知。从个别东西开始的一切推理形式都是实验性的,而且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甚至归纳推理(一般说来)也是从a—e—b开始的。
当 归纳法的结果——分类法——到处出问题时(limulus 是一种蜘蛛,ascidia[海鞘]是一种脊椎动物或脊索动物,肺鱼亚纲和原来把它当作两栖类的整个定义相反,是一种鱼),当每天都有新的事实发现,推翻 全部旧有的归纳分类法时,海克尔恰恰在这个时候狂热地拥护归纳法,这又恰好表明了我们的这些自然科学家的思考力的特色。黑格尔曾经说归纳推理本质上是一种 尚成疑问的推理,这个命题多么恰倒好处低得到了证明!而且,由于进化论的成就,有机界的全部分类都脱离了归纳法而回到“演绎法”,回到亲缘关系上来——任 何一个种属都确确实实是由于亲缘关系而从另外一个种属演绎出来的,——而单纯用归纳法来证明进化论是不可能的,因为进化论是完全反归纳法的。归纳法所运用 的种、属、纲等概念,由于进化论而变成了流动的,因而成为相对的了;而用相对的概念是不能作归纳推理的。
给归纳万能论者。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 法都永远不能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个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 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 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按照归纳派的意见,归纳法是不会出错误的方法。但事实上它是很不中用的,甚至它的似乎是最可靠的结果,每天都被新的发 现所推翻。光微粒和热素是归纳法的成果。它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呢?归纳法告诉我们:一切脊椎动物都有一个分化成脑髓和脊髓的中枢神经系统,脊髓包含在软骨或 硬骨的脊椎中——这种动物就由此得名。可是文昌鱼却被发现是一种具有未分化的中央神经索并且没有脊椎骨的脊椎动物。归纳法确认鱼类是一种终身专门用鳃呼吸 的脊椎动物。可是出现了一些动物,这些动物的鱼的特征差不多是大家公认的,但是它们除去鳃,还有很发达的肺;我们看得出来:每一条鱼在鳔中都有潜在的肺。 海克尔只是大胆地应用了进化论,才把在这些矛盾中感到很舒服的归纳派拯救出来。——假如归纳法真的不会出错误,那末有机界的分类中接二连三的变革是从什么 地方来的呢?这些变革是归纳法的最独特的产物,然而它们互相消灭着。
归纳和分析。在热力学中,有一个令人信服的例子,可以说明归纳法如何没有权利 要求成为科学发现的唯一的或占统治地位的形式:蒸汽机已经最令人信服地证明,我们可以加进热而获得机械运动。十万部蒸汽机并不比一部蒸汽机能更多地证明这 一点,它们只是愈来愈迫使物理学家们不得不去解释这一情况。萨迪·卡诺是第一个认真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但是他没有用归纳法。他研究了蒸汽机,分析了它,发 现蒸汽机中的基本过程并不是以纯粹的形式出现,而是被各种各样的次要过程掩盖住了;于是他撇开了这些对主要过程无关重要的次要情况而是设计了一部理想的蒸 汽机(或煤气机),的确,这样一部机器就象几何学上的线或面一样是决不可能制造出来的,但是它按照自己的方式起了象这些数学抽象所起的同样的作用:它表现 纯粹的、独立的、真正的过程。他已经碰到热的机械当量了(见他的函数c的意义),只是他不能够发现和看清它,因为他相信热素。这也是错误理论造成损害的证 明。
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post hoc[在这以后],但不是propter hoc[由于这](《全书》第1部第84页)这是如此正确,以致不能从太阳总是在早晨升起来推断它明天会再升起,而且事实上我们今天已经知道,总会有太阳 在早晨不升起的一天。但是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验中,在劳动中:如果我能够造成post hoc,那末它便和propter hoc等同了。
因 果性。我们在观察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就是单个物体的单个运动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制约。但是,我们不仅发现某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 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中发生的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 式发生的运动;我们能给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规模。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的确, 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依次更替,就能产生因果观念:随太阳而来的热和光;但是在这里并没有任何证明,而且在这个范围内修谟的怀疑论说得很对:有规则 地重复出现的post hoc[在这以后]决不能确立propter hoc〔由于这〕。但是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出验证。如果我们用一面凹镜把太阳光正好集中在焦点上,造成象普通的火一样的效果。那末我们因此就证明了热是 从太阳来的。如果我们把引信、炸药和弹丸放进枪堂里面,然后发射,那末我们可以期待事先从经验已经知道的效果,因为我们能够详详细细地研究全部过程:发 火、燃烧、由于突然变为气体而产生的爆炸,以及气体对弹丸的压挤。在这里怀疑论者也不能说,从以往的经验不能推论出下一次将恰恰是同样的情形。确实有时候 并不发生正好同样的情形,引信或火药失效,枪筒破裂等等。但是这正好证明了因果性,而不是推翻了因果性,因为我们对每件这样不合常规的事情加以适当的研究 之后,都可以找出它的原因:引信的化学分解,火药的潮湿等等,枪筒的损坏等等,因此在这里可以说是对因果性作出了双重的验证。
自然科学 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 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因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例如,德莱柏和其他一些自然科学家 都或多或少有这种见解)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 新的生存条件。日耳曼民族移入时期的德意志“自然界”,现在只剩下很少很少了。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类本身都不断地变化,而且这一切都 由于人的活动,可是德意志自然界在这个时期中没有人的干预而发生的变化,实在是微乎其微的。
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代自然科学的观点考察整 个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东西。我们看到一系列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热、光、电、磁、化学的化合和分解、聚集状态的转变、有机的生命,这一切,如果我 们现在还把有机的生命除外,都是互相转化、互相制约的,在这里是原因,在那里就是结果,运动尽管有各种不断变换的形式,但总和始终是不变的(斯宾诺莎:实 体是自身原因——把相互作用明显地表现出来了)。机械运动转化为热、电、磁、光等等,反之亦然。因此,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曾经说过的话(在什么地 方?):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到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了。如果我们认识了物质的 运动形式(由于自然科学存在的时间并不长,我们的认识的确还有很多缺陷),我们也就认识了物质本身,因而我们的认识就完备了(格罗夫对因果性的全部误解, 是由于他对付不了相互作用这一范畴。他有了问题,但是没有抽象的思想,所以他糊涂了。第10-14页)。只有从这个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了解现实 的因果关系。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不断更替的运动就显现出来,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 果。
[编辑]关于耐格里的没有能力认识无限
关于耐格里的没有能力认识无限
耐格里,第12-13页
耐格里先说,我们不能认识现实的质的差异,马上又接着说,这类“绝对差异”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第12页)
第一, 每一种质都有无限多的量的等级,例如颜色深浅、硬和软、生命的长短等等,而且它们虽然在质上各不相同,却都是可以衡量和可以认识的。
第 二,存在的不是质,而只是具有质并且具有无限多的质的物体。两种不同的物体总有某些质(至少在物体性这个属性上)是它们所共有的,一些质是在程度上不同 的,还有一些质可能是这两种物体之一所完全没有的。如果我们拿两种极不相同的物体——例如一块陨石和一个人——来比较,那末我们由此得到的共同点便很少, 至多只有重量和其他一般物体属性是二者所共有的。但是,在此二者之间还有一个无限系列的其他自然物和自然过程,它们使我们有可能把从陨石到人的这个系列填 补起来,并指出每一物体在自然系统中的地位,因而可以认识它们。这是耐格里自己也承认的。
第三,我们的不同的感官可以给我们提供在质上 绝对不同的印象。因此,我们靠着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而体验到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但是就在这里,这些差异也随着研究工作的进步而消失。嗅觉和味 觉早已被认为是两种相近的同类的感觉,它们所感知的属性即使不是同一的,也是同类的。视觉和听觉二者所感知的都是波动。触觉和视觉是如此地互相补充,以致 我们往往可以根据某物的外形来预言它在触觉上的性质。最后,总是同一个我接受所有这些不同的感性印象,对它们进行加工,从而把它们综合为一个整体;而这些 不同的印象又是同一个物所给与,并显现为它的一般属性,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它。说明这些只有不同的感官才能接受的不同的属性,确立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恰 好是科学的任务,而科学直到今天并不报怨我们有五个特殊的感官而没有一个总的感官,或者抱怨我们不能看到或听到滋味和气味。
不管我们向那里 看,自然界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这种被认为是不可理解的“在质上不同的或绝对不同的领域”。全部混乱都发生于质和量的混乱。根据盛行的机械观,耐格里认为,一 切质的差异只有在能够归结为量的差异时才能说明(关于这一点,在其他地方还有说明的必要);质和量在他看来是两个绝对不同的范畴。形而上学。
“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 [第13页]。
这 是完全正确的,只要进入我们认识领域的仅仅是有限的对象。但是这个命题还须有如下的补充:“我们在根本上只能认识无限的东西。”事实上,一切真实的、详尽 无遗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 定起来。然而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完成的形式,因而是无限性的形式;它是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无限的东西。我们知道:氯和氢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之下受到光 的作用就会爆炸而化合成氯化氢;而且只要我们知道这一点,我们也就知道:只要具备上述条件,这件事情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至于是否只发生过一次或者重复了 一百万次,以及在多少天体上发生过,这都是无关紧要的。自然界中普遍性的形式就是规律,而关于自然规律的永恒性,谁也没有自然科学家谈得多。因此,耐格里 说,人们如果不愿意只研究有限的东西而把永恒的东西和它混在一起,就会把有限的东西弄得不可理解,这表明,他不是否认了自然规律的可认识性,便是否认了它 们的永恒性。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
但是,这种绝对的认识有一个重大的障碍。正 如可认识的物质的无限性,是由纯粹有限的东西所组成一样,绝对地进行认识的思维的无限性,是由无限多的有限的人脑所组成的,而人脑是一个挨一个和一个跟一 个地从事这种无限的认识,常做实践上的和理论上的蠢事,从歪曲的、片面的、错误的前提出发,循着错误的、弯曲的、不可靠的途径行进,往往当真理碰到鼻尖上 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普利斯特列)因此,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是被双重的困难围困着,就其本性来说,它只能在一个无限的渐近的进步过程中实现。这已经使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说:无限的东西即可以认识,又不可以认识,而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耐格里可笑地说着同样的话:
“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但是我们也能认识在我们的感性知觉范围内的一切有限的东西”[第13页]
正是我们的感性知觉范围内有限的东西总和构成无限的东西,因为耐格里正是根据这个总和构成他的关于无限的东西的观念。如果没有这个……有限的东西,他就根本没有关于无限的东西的观念了。
(关于恶无限性本身,在别的地方还要讲到。)
在这种无限性研究前面是下列几点:
1.空间和时间上的“微小领域”。
2.“感觉器官的或许不完备的发展”。
3. “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暂时的、变动的东西,只能认识程度上不同的、相对的东西,因为我们只能把数学概念转用到自然物上,只能根据从自然物本身得到的尺度 来判断自然物。我们不知道任何无限的或永恒的东西,任何常住不变的东西,任何绝对的差异。我们准确地知道一小时、一米、一公斤的意思是什么,但是我们不知 道时间、空间、力和物质、运动和静止、原因和结果是什么。”[第13页]
这是老生常谈。先从可以感觉到的事物造成抽象,然后又希望从感觉上去认识 这些抽象的东西,希望看到时间,嗅到空间。经验论者深深地陷入了体会经验的习惯之中,甚至在研究抽象的东西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在感性认识的领域内。我们 知道什么是一小时或一米,但是不知道什么是时间和空间!仿佛时间根本不是小时而是其他某种东西,空间根本不是立方米而是其他某种东西!物质的这两种存在形 式离开了物质,当然都是无,都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存在的空洞的观念、抽象。确实有人认为,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物质和运动!当然不知道,因为抽象的物质和运动 还没有人看到或体验到;只有各种不同的、现实地存在的实物和运动形式才能看到或体验到。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事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 出来的;运动无非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运动形式的总和;象“物质”和“运动”这样的名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 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因此,要不研究个别的实物和个别的运动形式,就根本不能认识物质和运动;而由于认识个别的实物和个别的运动形式,我们 也才认识物质和运动本身。因此,当耐格里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时间、空间、物质、运动、原因和结果的时候,他只是说:我们先用我们的头脑从现实世界作出抽 象,然后却不能认识我们自己作出的这些抽象,因为它们是可以意识到的事物,而不是可以感觉到的事物,但是一切认识都是感性上的测度!这正是黑格尔所说的困 难:我们当然能吃樱桃和李子,但是不能吃水果,因为还没有人吃过抽象的水果。
当耐格里断言自然界中大概有许许多多为我们感官所不能觉察到的运动形式的时候,这是一种可怜的遁辞,等于取消运动不可创造这个规律,至少对我们的认识来说是这样。要知道,这些运动形式可以转化成我们能察觉到的运动的!这样一来,例如,接触电就容易解释了
。
关 于耐格里:无限的不可理解。当我们说,物质和运动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时候,我们是说:宇宙是作为无限的进步过程,即以恶无限性的形式存在着的,而且这 样一来,我们就理解了这个过程中所必须理解的一切。最多还有一个问题:这个过程是同一个东西——在大循环中——的某种永恒的重复呢,还是这个循环有向下和 向上的分枝。
恶无限性。真无限性已经被黑格尔正确地安置在充实了的空间和时间中,安置在自然过程和历史中。今天整个自然界也溶解在历史 中了,而历史和自然史的不同,仅仅在于前者是有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过程。自然界和历史的这种无限的多样性具有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恶无限性,这种无限 性只是被扬弃了的、虽然是本
质的、但不是占优势的因素。我们的自然科学的极限,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的宇宙,而在我们的宇宙以外的无限多的宇宙,是 我们认识自然界时所用不着的。此外,只有几百万个太阳中的一个太阳和这个太阳系,才是我们的天文学研究的主要基础。对地球上的力学、物理学和化学来说,我 们是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这个小小的地球,而对有机科学来说则完全是这样。但是,对现象的实际无限的多样性和认识自然界来说,这并没有本质的损害,对历史来 说,同样地、更大地局限于比较短促的时间和一小部分地球,也同样没有损害。
1.无限的进步过程在黑格尔那里是一个空漠的荒野,因为它只是同一个东西的永恒的重复:1+1+1 ……
2. 然而实际上它并不是重复,而是发展,是前进或后退,因而它成为运动的必然形式。更不必说它不是无限的,因为现在已经可以预见到地球生存时期的终结。但是地 球也不是整个宇宙。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自然界的历史在时间上是没有任何发展的,否则自然界就不是精神的自我外在了。但是在人类历史中,黑格尔承认无限的进 步过程是“精神”的唯一真实的存在形式,虽然他空想地认为这个发展是有终结的——在黑格尔哲学的确立中。
3.也有无限的认识:questa infinta che le cose non hanno in progresso,la hanno in giro〔事物在前进中所没有的无限,在循环中却有了〕。这样,运动形式更替的规律是无限的,是自我封闭的。但是这样的无限又被有限所纠缠,只是片段地出现。 1/r2也是如此
。
永 恒的自然规律也愈来愈变成历史的规律。水在摄氏零度和一百度之间是液体,这是永恒的自然规律,但是要使这个规律成为有效的,就必须有:(1)水,(2)一 定的温度,(3)标准压力。月球上没有水,太阳上只有构成水的元素,对这两个天体来说,这个规律是不存在的 。——气象学的规律也是永恒的,但是,只有对于地球,或者对于一个具有地球的大小、密度、星轴倾斜、温度,并且具有同样的氧和氮混合的大气以及等量地蒸发 和凝结水蒸气的天体,才是如此。月球上没有大气,太阳上只有由炽热的金属蒸汽构成的大气;所以月球没有气象学,而太阳的气象学则和我们的完全不同。——我 们的整个公认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都是绝对地以地球为中心的,只是为地球建立的。太阳、恒星、星云、甚至密度不同的行星上面的电和磁的强度的情况,我们 还根本不知道。元素的化学化合规律,在太阳上由于高温而失去了效力,或者只是在太阳大气圈最外部暂时有效,而在这些化合物接近太阳时便又分解了。太阳的化 学仅仅是在产生中,而且必然和地球的化学完全不同,它不推翻地球的化学,但是站在它外面。在星云上面,或许甚至没有六十五种本身就可能是化合物的元素。因 此,如果我们想谈谈那些同样适合于从星云到人的一切物体的普遍的自然规律,那末剩给我们的就只有重量,也许还有能量转化说的最一般的公式,或者如通常所说 的热之唯动说。但是,如果把这个理论普遍地彻底地应用到一切自然现象上去,那末这个理论本身就会变成一个宇宙系统从产生到消灭中一个跟一个地发生的变化的 历史表现,因而会变成在每个阶段上由其他规律(即同一普遍运动的其他现象形式)来支配的历史,而这样一来,只有运动才具有绝对普遍的意义了。
天文 学中的地球中心的观点是褊狭的,并且已经很合理地被推翻了。但是,当我们在研究工作中愈益深入时,它又愈来愈出头了。太阳等等服务于地球(黑格尔《自然科 学》第155页)。(整个巨大的太阳只是为小的行星而存在。)我们只可能有以地球为中心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气象学等等,而这些科学并不因为说它们只 对于地球才适用并因而只是相对的,而损失了什么。如果认真地对待这一点并且要求一种无中心的科学,那就会使一切科学都停顿下来。对我们说来,只要知道,在 相同的情况下,无论在什么地方,甚至在离我们右边或左边比从地球到太阳还远一千万亿倍的地方,都有同样的事情发生,那就够了。
认识。蚂 蚁具有和我们不同的眼睛,它们能看见化学(?)光线(1882年6月8日《自然界》,拉伯克),但是,在对我们所看不到的这些光线的认识上,我们比蚂蚁走 得更远得多。我们能够证明蚂蚁看得见我们所看不见的东西,而且这种证明只是以我们的眼睛所造成的知觉为基础的,这已经表明人的眼睛的特殊构造并不是人的认 识的绝对界限。
除了眼睛,我们不仅还有其他的感官,而且有我们的思维活动。关于思维活动的情形又正好和眼睛一样。为了知道我们的思维能 探究到什么,在康德后一百年,企图从理性的批判、从认识工具的研究去找出思维所能达到的范围,是徒劳无益的;正如赫尔姆霍茨用我们的视力的缺陷(这一缺陷 的确是必然的:能看见一切光线的眼睛,正因为能看见一切光线,就什么也看不见)和我们的眼睛的构造(它使视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即使在这个范围内, 也不能提供完全正确的再现)去证明我们的眼睛对它所看见的东西的状况的报告不正确和不可靠一样。我们宁可从我们的思维已经探究到和每天还在探究的东西,来 看我们的思维探究到什么。这在量上和质上是已经足够的了。相反地,对思维形式、逻辑范畴的研究,是有益的和必要的,而且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只要黑格尔才系 统地做到了这一点。
当然,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化学光线在蚂蚁眼里究竟是什么样子。谁要为这件事情苦恼,我们可一点也不能帮助他。
只 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的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 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 的材料纯粹化起来,那末这就是在此以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
对缺乏逻辑和辩证法修养的自然科学家来说,互相排挤的 假说的数目之多和替换之快,很容易引起这样一种观念:我们不可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哈勒和歌德)。这并不是自然科学所特有的,因为人的全部认识是沿着一条错 综复杂的曲线发展的,而且,在历史学科中(哲学也包括在内)理论也是互相排挤的,可是没有人从这里得出结论说,例如,形式逻辑是没有意思的东西。——这种 观点的最后的形式——“自在之物”。认为我们不能认识自在之物的这种论断(黑格尔《全书》第44节),第一,是离开科学而转到幻想里面去了。第二,它没有 给我们的科学知识增添一个字,因为如果我们对事物不能加以研究,那末他们对我们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了。第三,它是纯粹的空话,而且永远不会被应用。抽象地 说,它好象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且让我们把它应用一下。如果一个动物学家说:“一只狗好象有四条腿,可是我们不知道实际上是有四百万条腿或是一条也没有”, 那末我们对这个动物学家会作什么想法呢?如果一个数学家先下定义说,三角形有三条边,然后又说,他不知道三角形是不是有二十五条边,那末我们对这个数学家 会作什么想法呢?如果他说2×2好象等于4,我们又怎样想呢?但是自然科学家们小心地避免在自然科学中应用自在之物这个词,只有在转到哲学时才允许自己应 用它。这就最好不过地证明了:他们对它是多么地不严肃,它本身是多么地没有价值。如果他们严肃地对待它,那又为什么终归要研究点什么东西呢?从历史的观点 来看,这件事也许有某种意义: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
自在之物。黑格尔《逻辑学》第2册第10页(往后还有一整节也是论述它的):
“怀 疑论不允许自己说存在;近代唯心主义(即康德和费希特)不允许自己把认识看作关于自在之物的知识……但是同时,怀疑论却允许自己的外观有多样的规定,或者 更恰当地说,它的外观是以世界的整个多样的丰富性为内容。同样地,唯心主义的现象〈即唯心主义称为现象的东西〉也把这些多样的规定性全部包括在它自身之 中……所以,这个内容可以完全没有存在、没有物或自在之物作为基础:这个内容对自己来说始终是那样;它只不过从存在转到了外观而已。”
因此,黑格尔在这里比起现代的自然科学家来,是一个更加坚决得多的唯物主义者。
康德的自在之物的有价值的自我批判[证明了]:康德在思维着的“自我”上面也失败了,在“自我”中他同样找出一个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黑格尔,第5卷第256页及以下各页)。
[编辑]补充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 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 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 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 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 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因此, 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
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理性 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如果我们用 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不 同质,分别体现在外部,如偶数与奇数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整数,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同一质,则进入到内部,如奇数内部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再分解的奇 数,我们称它为素数,一种是能够分解成若干个素数因子之积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积数,即数学上的奇合数。素数与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理性辩证法把握 的同一质内部的矛盾。显然,理性把握的矛盾从外表看起来,是不存在的,表现形式都是奇数,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深入到奇数内部,人们发现,奇数内部也是 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就表现为奇数的存在形式不同,由此构成了素数和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以上就是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之一。
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另一个本质区别表现在论述问题的形式上,知性辩证法缺乏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外在对比法和现象描述法,而理性辩证法则使用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贯穿逻辑和历史相统一这一原则。
从 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还表现在认识深度上,对同一个矛盾,它们二者之间在认识深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别。如共产党和国民党 之间的斗争,从直观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此时人们得到的结论与现象完全一致,就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矛盾。从本质高度 上把握这一矛盾,人们就会得到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此时,人们的认识上升了一步,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从初级本质进到了二级本质 的高度。当人们的认识进到二级本质高度之后,就形成了理性辩证法的观点。由此可见,理性辩证法得出的观点具有间接性,它不能直观感觉到,必须通过反思上升 到本质高度才能把握住。而知性辩证法把握的观点与客观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观反映出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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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知性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直接保持着同一性,因此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住。理性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存在对立性,不能直接把握住,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到。
通 常人们习惯于停留在直观概括上,把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联系称作规律性的东西,如把新陈代谢现象直接称作新陈代谢规律。因为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人们在现实中 经常可以感觉到。在哲学上普遍性是规律性自身具有的一个特点。然而,这种直观概括出来的普遍性并不是辩证法的规律,而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辩证法规律具有的特点是普遍适用性。这里的普遍适用,其范围涵盖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必须在三个领域都适用,才能称作辩证法的规律。
新陈代谢现象尽管具有普遍性,但是,它的普遍性程度没有达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都适用的高度。在无生命的无机界,新陈代谢规律就不存在了。这一事实说明,新陈代谢只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辩证法的规律本身。
在 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 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 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对 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 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 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自从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以来,只有马克思才真正从本质高 度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其他的哲学家普遍都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围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过程,详尽地阐述这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初步拟定为五个小题目,各部分的基本内容是:
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中心是从整体上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过程。
二 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三 第二阶段:否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彻底否定。
四 第三阶段:二次肯定具有的特点:展示出科学辩证法的特色,通过实例把握规律的本质,从而使这一规律建立在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上。
五 从运动层次上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
上述五个题目之间具有的逻辑关系是:一是总体描述,二、三、四是具体分析,五是综合分析。即“总体描述——具体分析——综合分析”三个层次。显然,这样的逻辑结构完全符合辩证逻辑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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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
总体上的描述
历 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 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
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
┌黑格尔: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
第一阶段┼马克思: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
└恩格斯: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
┌列宁: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
第二阶段┼毛泽东: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
└斯大林:彻底否定这一规律
┌抽象实例:“1+1”的辩证运动过程
第三阶段┤
└具体实例:社会发展全过程
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著名的三段式。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层次: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
作为本质,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否定┤
└第二层次: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
它的逻辑图是这样的:
正题 反题(第一层次:相互矛盾,运动过程)
└—┬—┘
合题(第二层次:矛盾运动结果)
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一个的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
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著名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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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深刻领会了黑格尔提出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从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把握住了这一规律,并把它直接应用到著名的《资本论》中,开端便是由“商品——货币——资本”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
恩 格斯最早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他使辩证法的规律清晰化了。这是恩格斯在哲学理论上做出的巨大贡献。然而,他对否定之否定 规律内涵的认识却存在层次不高的缺陷,因为恩格斯是从黑格尔《逻辑学》的论述结构中把握住这一规律的,所以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 高度,而是停留在它的形式上。抓住了三段式这一形式,忽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揭示出矛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具有的特点。这样一来,恩格斯的认识偏离 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真实内涵。
列宁在青年时代就对三段式的论述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认为这是黑格尔的遗迹,从而否认了这一规律的存 在。后来经过认真的研究列宁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于是把它应用到连续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质的运动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显然,列宁也是从形式上把握了否定之 否定规律的特点。
由于形式上的运动表现在外部,是统一体或事物自身运动的特点,而本质的运动深入到矛盾双方之中。当列宁从事物发展变化 具有的连续性这一角度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就使这一规律的内涵变成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即螺旋式上升。从认识论角度上讲,它使这一规律的内 涵从本质高度下降到它的表面形式上。
斯大林坚持了列宁早期的观点,认为三段式是黑格尔的遗迹,因此彻底否认了这个规律在哲学理论中的存在。
毛 泽东刚开始撰写哲学著作时沿用了恩格斯的观点,坚持辩证法有三个规律的提法。以后在探讨辩证法三个规律之间的联系时,毛泽东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先是提出 用“肯定否定规律”取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法,显然,这是试图将辩证法规律统一在发展变化的一个过程内部进行的尝试。后来索性回到斯大林的立场上,认为没 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之后,毛泽东最终将否定之否定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都作为哲学范畴看待起来,于是形成了“一个规律、诸多范畴”的理论 观点。一些学者抓住了毛泽东提出的“三个规律并列就是三元论”的提法,将毛泽东的辩证法称作“一元论辩证法”。
我们通过“1+1”的哲 学论证,得出了辩证运算式,结果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具有两个层次的否定关系这一特点。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将“1+1”的哲学证明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社会主 义部分理论中之后,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于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通过抽象的“1+1”和具体的社会发展变化全过程完整地反映出来,它以 具体实例的形式证实这一规律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从而再次肯定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理论上具有的重要地位。
以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在哲学发展史上走过的历程,它完全符合这一规律自身的特点: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发展变化过程。通过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之后,从形式上看它 仿佛又回到了起点,然而,从本质上看却与起点的认识具有了质的不同。开始提出这一规律时,对它的内涵没有使用科学的概念加以规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 程之后,这一规律的内涵便具有了科学的概念,从没有层次的混乱状态前进到具有层次概念的清晰状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特点,起点和终点虽然重 合了,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质的飞跃问题。通过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会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认识提升到科学性的高度,提升到本质的高 度。而这一点,也正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二 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
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
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包括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出,对这一规律具有的内容规定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过程和理解程度。在这一阶段里认识过程的发展变化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二者相互分离的变化过程。具体说来:
黑 格尔首先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并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马克思深刻理解和把握了这一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它灵活地应用到自己撰写的理论著 作——《资本论》中。恩格斯率先从黑格尔《逻辑学》中将这一规律揭示出来,然而在认识上出现了本质和形式的分离,忽视了规律的本质而陷入了表面形式之中。 由此构成了肯定时期发展过程的特点,从本质和形式的同一到本质和形式的对立。
1 黑格尔提出并解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
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强调否定在矛盾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因此,有的哲学家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特点,将它形象地称作“否定辩证法”。下面一段论述鲜明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特色。这是黑格尔《逻辑学》导论中的内容:
为 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 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 而是规定了的否定;于是,在结果中,本质上就包含着结果所从出的东西;——这原是一个同语反复,因为否则它就会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结果。由于这 个产生结果的东西,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 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概念的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 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p36《逻辑学》上·导论)
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p38《逻辑学》上·导论)
辩 证的否定,指的是本质运动具有的特点。不是外在形式上的否定、抽象的否定,而是自我否定、具体的否定。什么是具体的否定呢?很简单,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不是全面彻底的否定,而是有肯定因素包含在其中的否定,而且否定的结果不是消解为空无,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具有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辩证的否定 具有的特点。
基于否定辩证法的特点,黑格尔在第一部分《存在论》中就提出了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下面请看黑格尔自己的论述:
某物作为单纯的、有的自身关系,是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否定的自身统一是一切这些规定的基础。但是,在这里,第一次的否定,即一般的否定,当然要与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区别开;后者是具体的、绝对的否定性,而前者则仅仅是抽象的否定性。
某物作为否定之否定,是有的;于是否定之否定是单纯的自身关系之恢复;——但是这样一来,某物也同样是以自身作自己的中介了。(p109《逻辑学》上·第二章实有)
在 这段话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提出第一次否定和第二次否定的观点,并对两次否定进行了分析,第一次否定属于抽象的否定,第二次否定则是具体的否定。从抽象的存 在过渡到具体的存在,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实现。恰恰是这个“次”字,遮盖了人们的双眼。它使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从本质高度(间接性)跌落到现象层次上 (直接性)。为以后人们理解和认识否定之否定规律设置了障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次、第二次属于前后相继的、并列的关系。而矛盾双方的运动过程和运 动结果是具有层次关系的,必须通过反思,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才能把握住。黑格尔在这里的论述属于直观的描述,因此他在表述否定之否定的内涵时偏离了理性 辩证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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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为什么要使用两次否定来表达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呢?这是源于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它使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了不彻底性。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在下面解释逻辑图时再进行展开。因为没有逻辑图的帮助,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观点人们是很难理解的。
由于黑格尔的论述非常抽象,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进行注解。根据我们的认识和理解,黑格尔在这里讲解了从纯有(纯存在)到实有(某物)的辩证运动过程。他把这个过程称作第一个否定之否定。
其中形式的逻辑图表现为:有——无——实有
本质的逻辑图表现为:
有 无(第一次否定,抽象的否定,形式是“无”否定“有”)第一层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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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某物) (第二次否定,具体的否定,形式是“有和无”的统一)第二层否定
根 据本质的逻辑图,我们来解释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否定问题。从这个逻辑图中人们看到,黑格尔说的第一次否定表现为“无”否定了“有”,这是抽象的否定。为什么 说它是抽象的否定呢?因为此时的“有”和“无”都是没有具体内容的、纯粹抽象的概念。对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概念,它的否定形式自然就是抽象的了。
第 二次否定是具体的否定。对此人们就会提出质疑: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抽象的否定变成了具体的否定了呢?黑格尔的具体,指的是“有”和“无”二者之间的矛盾 运动,抽象的否定是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具体的否定是包含矛盾运动在内的否定。这里的抽象和具体,区别就在于有无矛盾运动存在,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 抽象的否定。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具体的否定。
从第一次否定到第二次否定,这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然而,这个发展过程恰恰与现实的 发展变化过程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表明:矛盾双方是同时存在的,不是先有矛盾一方,再有矛盾另一方的。把握矛盾双方之间具有的同一性,这 是唯物论的理论基础,认为矛盾先有一方存在,然后再产生另一方的观点,是唯心论的理论基础。对此,我们在《论经典立体模式的二重性》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论 证,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了。
黑格尔的唯心论就体现在割裂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上。如果他将矛盾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同一性的基础上,就不会使用 “次”的概念来表达否定之否定全过程了。此时,由于“有”和“无”是一体的,因此,只能用第一层次的否定和第二层次的否定来表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的对立 统一关系了。这样一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就与客观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了。
“次”和“层”,表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然而它却反映了 两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正是由于黑格尔的论述基础建立在“有”和“无”的分离、对立、统一的三段式基础上,因此,它将对立统一关系破坏了。当他论述到具体矛 盾运动时,与理论基础中存在的这种分离观点产生了矛盾。这一点,人们只要看到后面黑格尔对否定之否定的具体解释就会清楚了。他的具体解释与这里的观点是截 然不同的。
在那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第二次否定是矛盾的消解即运动的结果。两次否定之间没有了区别,不再是抽象否定和具体否定的 关系,而是统一变成了具体的否定,其中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过程,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结果。而在这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的产生,第二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的 结果。中间的矛盾运动过程消失了。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存在不彻底性的具体表现。一个是矛盾的产生和结果,一个是矛盾运动过程和结果。区别只差一点点,稍 有不慎就会被忽视过去。正是这一点微小的差别,暴露出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致命缺陷,它不可能将辩证法贯彻始终。
辩证法是运用概念的艺术,准确地使用每一个概念,这是科学理论必备的首要条件。因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要把握矛盾,没有清晰的概念是绝对办不到的。